省消协公益律师团维权诉讼第一案 消费者获赔6.5万

30.06.2015  11:39

   城市晚报讯   29日,记者从吉林省律师协会获悉,历经10个月,吉林省内公众持续关注的省消协公益律师团维权诉讼第一案(美容美体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赔偿案),经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胜诉,后经长春市中级法院二审庭外调解,消费者获赔65000元。

   案件回放:

  美容不成反毁容 起诉获赔65000元

  2013年9月,长春市民谷女士在长春诗婷美容院接受“莲花磁石开穴”服务后,导致其右小腿内侧被刮搓破皮、出血、患处溃烂。诊断为:右下肢静脉曲张合并皮炎。谷女士要求美容院就此给予相应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到省消费者协会反映诉求并寻求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代表消费者谷女士向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民事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谷女士因侵权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共计67825.29元。

  2015年2月25日,被告方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月2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对该案进行庭外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长春诗辉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赔付谷女士各项费用共计65000元整。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