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召开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

18.11.2014  15:17

  

      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3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彝州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加快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努力开创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新局面。

  州委书记张太原指出,回顾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30周年,楚雄州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党的领导是核心,必须切实维护全州的团结统一;二是抓好发展是前提,必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三是法治建设是保障,必须贯彻依法治国各项要求;四是落实权利是根本,必须让各族群众真正成为主人;五是宣传教育是抓手,必须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注入新活力、丰富新内涵。

  张太原强调,要全面深刻认识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加快民族法制建设,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突出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努力谱写楚雄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