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经营者自律 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07.12.2016  23:03

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约束其经营行为,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做法是:

规范食品经营者诚信践诺。通过12331主题宣传、食品安全月、培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促进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提升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水平。

规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对使用电子可追溯系统终端设备的食品经营者,督促其及时上传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准确录入食品的相关信息;对采用书式记录的食品经营者,检查其设置的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是否齐全;对采用票据记录的食品经营者,检查其是否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做到证照不全不进货、票据不全不要货、流向不清不出货。

规范批发企业建立销售记录。监督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将其食品送货车纳入监管范围,对食品送货车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监管。食品送货车向零售商销售食品时,安装电子追溯终端的,现场打印凭证;未安装的,要提供由供货商出具的供货凭证,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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