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三举措”强化校车整治全力维护学生安全

18.11.2014  14:38

  梅河口市公安局结合当前实际工作,立足校车管理,狠抓排查、教育、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童上下学期间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为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车辆的管理,我局组织交警、派出所等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原则,开展校园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校车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校车坚决禁止其上路,同时取消无营运证、未保险车辆的营运资格,从源头上保证车辆的安全。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逐一签订责任状,同时,督促学生不乘坐黑校车、超员车,从源头上保证了广大中小学生、儿童的出行安全。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市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不乘、不驾黑校车展开宣传,对校车驾驶员、学生儿童、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校车驾驶员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其安全驾驶、守法开车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进行面对面的宣教,向广大学生家长发放《致中小学生和幼儿家长一封信》,警示教育学生家长绝不能让孩子乘坐没有安全标识的车辆。

  三是加强严管严处。市局针对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运营时间较为集中的特点,实行弹性工作制,组织民警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到校园周边对接送学生、儿童的车辆进行检查,在警力和时段上形成严管、严处的态势。工作中,坚持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排除安全隐患不放行的原则,凡发现校车违法运营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超员的校车一律卸客转运,发现“黑校车”一律扣留车辆,筑牢安全行驶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