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强化危爆物品管理 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25.08.2016  21:03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危爆物品管理,辉南县公安局以保稳定为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牢牢掌握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隐患整改与内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涉爆单位的严控、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暂停供应危爆物品等方式全力督促涉爆单位消除隐患。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涉爆单位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并对现场作业点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危爆物品各个环节安全到位。  

  严厉打击与责任落实相结合。以派出所为单位,深入辖区积极摸排各类涉爆涉枪案件线索,并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进行全力侦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因民警工作失职失查,致使辖区内发生涉及危爆物品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责任,全力确保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的扎实长效开展。  

  重点管控与集中清查相结合。在前期摸排及时掌握底数的基础上,对涉枪涉爆违法人员、矛盾激化并有条件接触枪爆物品人员等重点人,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动态掌握活动情况,确保稳控到位。同时,对可能私制、私藏民爆物品的窝点及其周边的居民住宅、出租房屋、院落、闲置厂房以及村庄、工厂、养殖场等部位严格进行清查,彻底消除收缴死角死面,全部收缴流散社会的民爆物品。  

  宣传发动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以公益宣传、屏幕字幕通告和开辟专题、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非法制贩、存放、运输危爆物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各类涉爆犯罪活动,并实行重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大力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非法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