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警强化举措遏制可防性、侵财性案件

28.03.2016  14:57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可防性、侵财性案件的发生,通化县公安局结合辖区治安实际,突出重点,狠抓社会治安防范,全力构筑辖区群众安全防范屏障。

  突出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针对辖区侵财性案件的发案特点,结合辖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较差、防范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把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增强群众防范知晓率、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作为工作重点,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向群众发放安全防范手册,提高行业场所、商家店铺业主、单位、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突出检查,查找安全防范死角。对辖区单位、学校、行业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培训,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建立健全防范机制,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民警对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集中清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组织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网点开展专项清查,堵塞销赃渠道。

  突出巡逻,编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针对当前“两抢一盗”等街面违法犯罪突出的特点,加强街面布控和巡逻力度,在辖区重点部位和路口设立布控点,尽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切实提高见警率。同时充分发挥门卫、保安、治保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佩带红袖套,在易发案时间段加大对重点发案区域周边的巡逻频率和布控力。

  突出打击,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在加大巡逻防范基础上,在案件高发时段,专门抽调精干警力,对案件发案的特点和规律进行梳理,拓宽侦察思路,抓好阵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