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秋同志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

18.04.2017  06:14

中共吉林省委决定:张焕秋同志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赵静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吉林省委决定:

  张焕秋同志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赵静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焕秋简历

  张焕秋,男,汉族,1962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6.07-1988.05,吉林省九台县团委副书记

  1988.09-1992.11,吉林省九台县团委书记

  1992.11-1995.02,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镇党委书记

  1995.02-1995.12,吉林省九台市其塔木镇党委书记

  1995.12-2001.09,吉林省九台市副市长

  2001.09-2003.06,吉林省九台市委副书记

  2003.06-2003.11,吉林省九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3.11-2003.12,吉林省九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3.12-2005.10,吉林省九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10-2005.12,吉林省农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5.12-2006.07,吉林省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7-2009.07,吉林省农安县委书记

  2009.07-2013.05,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3.05-2014.12,吉林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4.12-2015.01,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5.01-2017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年4月,吉林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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