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大力开展食品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17.12.2015  13:08

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通过开展以“全面自查”、“抽样现场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升食品生产安全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整治。在各节日期间,以粮、肉及肉制品、蔬菜、酒类、饮料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生产记录、加工原料和产品购销记录、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使用病死禽畜及回收过期食品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家食品加工企业存在对成品未进行批批出厂检验、无成品销售记录、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使用的原料超保质期等问题。经抽样检验,有2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对存在问题的食品加工企业,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产品不合格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积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1、开展了非法加工病死畜禽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了生产加工环节执法检查,完善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生产环节;2、开展了食用明胶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食用明胶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食用明胶生产、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明胶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了豆制品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严禁出厂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豆制品。同时,加大对豆腐小作坊整治、重点加大原材料、库房、成品、标签标识、产品配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阳光商城农贸市场的四家加工豆腐的小作坊,专门制定了整改规范条件、标准书面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过企业自己整改基本达到了生产条件的要求。根据省局文件要求,还重点开展了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酒类(白酒、配制酒、葡萄酒)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

食药局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结合近年来重点食品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本地区重点食品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针对个性问题,“一品一策”、“一厂一策”逐一整治,又针对一些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重点食品的生产集中区、问题多发区及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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