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开展辖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中小学校开学在即,通化市公安局切实加强与市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各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治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全面部署优化“护学岗”监管职能工作。
完善工作部署,有效开展工作。该局以辖区内农村、偏远地区为重点,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摸底排查,认真落实逐一见人、见车。该局负责同志按照分工分赴包保区县督导工作开展,积极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同时,按照要求,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制度机制。该局积极与市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对校车及驾驶人的联动监管机制。利用开学之际,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市校车进行上线检测,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基层单位为主,逐一与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自查活动。
夯实秩序整治,优化护学职能。该局结合“护卫天使行动”,合理安排勤务,在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原22处护学岗的基础上增设天使护卫岗7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民警,在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组织疏导交通,确保校车、学生通行安全。同时,针对学校周边道路秩序管控,该局集中警力,提前到岗到位,严查严纠校车超员、超速、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并与城管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学校门前清理整治小商贩占路设点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静态管理,维护通行秩序。该局精心组织警力,对市区各学校、幼儿园门前停车泊位进行了勘查调研,根据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实际,科学规划监管,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有效缓解了学校门前车辆拥堵和乱停乱放现象。同时,该局充分利用警务平台综合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发现校车有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立即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告知,及时消除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