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开展普通公路交通标志排查整治

30.08.2016  01:02

  为深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吉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延边州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普通公路交通标志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全州县乡公路交通标志短板问题,更好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公安局切实加强对公路交通标志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程技术组,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排查整治期间,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交通标志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考核并通报情况,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明确排查重点。各县市公安局围绕全州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交通标志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对交通标志缺失或失效,事故黑点或隐患路段未及时增设安全警告、警示标志,穿越人口聚集城区公路交通安全标志缺失或未按规定设置等方面进行彻底整改,最大限度杜绝安全隐患。

  加强排查分析。各县市公安局与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单位联合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实地踏查,摸清底数,分类梳理,逐一建立基础台帐。同时,在此基础上,对辖区公路交通标志整体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提出管理措施和整改建议。

  挂牌督办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公路交通标志,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时办结制度,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详细整治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同时,结合全州普通干线公路路产普查工作,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实施中和实施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