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督查检查行动

08.07.2015  12:51

  

  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吸取集安“7.01”事故教训,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行动,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别带队奔赴一线,深入各重点路段、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战,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督导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严字当头,严把源头、严查路面、严处违法,深入落实省厅、部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确保重特大交通事故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维护全省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迅速部署,总队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督战。 7月6日上午,总队召开部署督查检查工作紧急会议,班子成员按照“五个带回来、两个确保”的要求,分片包保,深入一线督导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把各地区开展夏季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带回来;二是把各支(大)队长对本地区重点车辆、危险路段的掌握情况带回来;三是把各地区一线警力配备、重点关口的警力部署情况带回来;四是把各地区旅游景点、卡点警力配备情况和应急处突、预防事故预案情况带回来;五是把各地区今年以来发生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带回来。此次督导检查要确保工作过程较真、叫号,真抓实干,要确保安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为基层鼓劲,解决难题,不添麻烦。督导检查中,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各项工作材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

   二、上下联动,确保夏季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队深入研判当前暑假来临,学生外出旅游、社会群众休假出游增加带来的压力和挑战,督导全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最大限度投入警力,把夏季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是大力整治路面秩序。紧紧抓住路面管控环节,加大现场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全面启动一、二级公路交通执法服务站,严格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以及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大力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治理源头隐患。抓住“两客一危”、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不放手,全面排查,立即整改。切实落实“一车一警”包保责任制,民警入企、查车、见人,入企业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制,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见驾驶人核查资质,对企业法人、安全员和驾驶员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抓住旅游线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涵洞等重点隐患路段,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完善标志标线、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对未整改的交通事故多发和易出现拥堵的路段死看死守。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清网”行动,主动提示警示,对违法记录未消除的车辆和驾驶人,该停运的停运,该抄告的抄告,绝不允许带着隐患上路。三是加大宣传提示力度。迅速落实部局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大提示工作的部署,结合当前暑期旅游出行高峰情况,将集安市“7.01”事故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至全部客运公司、客运驾驶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吸取教训,提醒广大旅游活动组织者、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旅游交通事故。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提示。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民警进企等形式,深入开展旅行社、客运公司、学校管理人员及大客车车主、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传提示。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提示,结合恶劣天气的路面巡逻执勤,开展现场执法安全提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三、严格督战,立即整改问题隐患。 总队督查检查组全面深入各重点路段、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督战,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检查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支、大队主要领导反馈,督促立即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各支队要组成督导组,高频度在路面巡查巡视,督促各级交警部门领导干部带头,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坚守一线,靠前指挥,全警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问题隐患有效治理。重点督查检查5个方面14项工作:一是组织部署情况,1、是否围绕落实部局“6.28”和总队“6.25”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2、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提前制定管控防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二是源头管理情况,3、是否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4、是否开展交通违法“清网”行动,对车辆、驾驶人存在违法未处理,记满12分继续驾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等问题的,是否停止参加营运;5、是否建立辖区包保企业责任人、驾驶员“微信群”,是否定期发布交通安全警示、路况提示、法规宣传、车驾管业务提醒等信息。三是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6、各支、大队指挥中心是否落实专人负责集成指挥平台应用工作,是否设置缉查布控岗,指挥调度路面民警进行拦截查处;7、指挥中心是否完成交通基础信息地图标注、缉查布控、无线通讯、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警车GPS定位、路网视频监控等功能;8、已经完成四级集成指挥平台安装工作的支队是否利用平台缉查布控功能,重点拦截查处逾期未检验和逾期未报废五类重点车辆。没有完成安装工作的支队是否利用现有缉查布控系统,对上述车辆进行重点查处;9、是否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站作用,依托防控体系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处罚。四是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情况,10、是否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隐患点段是否全部制做电子版排查档案;11、是否把所有隐患点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向道路主管部门函告。五是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情况,12、是否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是否利用重点车辆监控系统,开展动态监控,严查五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车辆查处情况函告安监、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13、是否针对夏季中午、夜间特别是后半夜酒驾高发的特点,延长勤务时间,保持严管高压态势;14、是否协调乡镇政府、村委会,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建立农村地区车辆和驾驶人基本情况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