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检察院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31.05.2017  20:49

 

  5月27日,桦甸市检察院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综治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9个部门,市辖9个乡镇、5个街道、49所中小学校主管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部分中小学师生代表、新闻工作者共计104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金库主持活动,党委书记、检察长别旭东同志在活动上做了重要讲话,对我院2017年的检察工作做了简要概述,对我院五年来未检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了汇报,同时将未检工作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谋划都进行了详细阐述,使来宾对未检工作产生一定认识,了解了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工作中付出的辛勤努力。

  邀请来宾参观、考察本院未检办案区,包括未检疏导室、未检谈话室、未检讯问室,详细讲解了办案区的功能与使用情况,来宾纷纷表示从基础设施建设就深刻感受到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工作规范、严谨、正规、实际。

  引领来宾观看本院未检工作展板,解答来宾关于展板所列未检工作成果及措施的提问,使来宾对未检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未检工作得到来宾的赞赏与认同。

  在组织部分来宾参加的座谈研讨会上,来宾踊跃发言,气氛热烈,他们一致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认识到未成年人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作,检察院已经走在了前列,纷纷表态将在日后在未成年人工作上给予检察院全力配合,将未成年人工作宣传出去、开展下去,取得切实效果,以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视程度,例如妇联的“家长学校”、社区的“市民学校”等。

  部分来宾针对未检工作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建议检察机关运用好附条件不起诉这项好的制度,在平复社会关系时,综合考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无赔偿、反赃能力实际情况等,联动司法、民政部门,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被害人损失得以弥补,间接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议检察机关将相关案例刻录成光盘,发放到各中小学校,由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建议利用学校定期举行的“家长会”为契机,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使家长在定期的家长会上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与学生共同成长等。这些建议得到别旭东检察长、潘金库副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将相关建议归纳总结后组织未检办全员进行了深入讨论,已将可行性建议纳入未检办的后续工作计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