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25.09.2018  19:49

 

 

 

 

 

 

 

吉建安〔2018〕8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检验各级住建系统工作落实情况,省厅将组织开展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

二、督查范围 

各级住建部门、房产部门;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 督查人员分组

第一组  负责长春、吉林

组  长:张久慧

组  员:秦  凯   刘 杨

第二组  负责通化、白山、梅河口

组  长:孙绍华

组  员:林永慧   赵朝兵

第三组:负责松原、白城

组  长:姜  英

组  员:李  凯   刘少波

四、 具体要求

(一)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不得私自改变检查路线。

(二)督查人员要严格执法,指导各级主管部门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