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01.11.2016  23:32

      近期,吉林省开展了1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此次验收涉及吉林省长春市、四平市、白城市、公主岭市、双辽市、长岭县、通榆县、镇赉县等8个市、县,涵盖铁路、燃气、风电、水电站、光伏电站及输电线路等6类生产建设项目。吉林省水土保持局会同相关市、县水利局成立了验收组,并特邀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参与验收。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等10个建设单位42人、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等5个评估单位20人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方案编制、施工单位的代表共计112人参加了此次专项验收。 

      验收组历时20余天,经过现场实地查勘,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监测、监理和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一致认为各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建设期间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吉林省水利厅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并同意18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吉林省水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