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分工方案的通知

09.05.2017  13:32

吉建行〔2017〕3号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号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结合《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为切实完成好《纲要》确定的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指标和工作任务,推进《规划》的落实,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落实《纲要》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45万套,其中国有垦区7500套。

  牵头处室:厅住房保障处

  参加处室:厅房地产处、公积金办、征收中心、房改办

  (二)推广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制,推动建筑业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专业优化重组和融合发展。加强建筑行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培养,培育一批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提升我省建筑企业承揽高端工程项目的能力。支持省内大型骨干企业与央企、外省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执行范围,推广绿色建筑材料应用和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无害化处理技术。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3-5个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提高预制部品、构件生产供应能力,推进产业化试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130亿元。

  牵头处室:厅建管处

  参加处室:厅设计处、安全处、质监站、招投标处

  (三)建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推行科技、绿色、生态的住房产品。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动态调整房贷利息和首付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加大购买首套住房的信贷和税收优惠支持,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综合施策加快去库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扩大住房需求,加强货币化安置和政策性安置,降低购房成本和购房门槛,鼓励适当降低住房价格。发展二手房市场,促进房地产中介机构专业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健全住房租赁制度。倡导新型物业服务,完善收费体制机制。

  牵头处室:厅房地产处

  参加处室:厅住房保障处、公积金办、征收中心、房改办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学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引导乡村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空心村向中心村集中。推进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

  牵头处室:厅村镇处

  参加处室:厅规划处、农居中心

  (五)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挖掘乡村特色文化,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打造一批精品村屯。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清洁和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住房、围墙大门、排水、圈舍、储粮仓等设施,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垃圾清运和畜禽粪便处理。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全面推进农村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

  牵头处室:厅村镇处、农居中心

  (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省域空间规划编制为平台,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三区四线”,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规划督察和违法建设治理,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暖房子”工程,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实施城市绿色行动计划和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扩大城市生态空间。推进长春、四平、辽源等国家信息惠民试点、智慧城市试点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实施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能医疗、智慧社区等专项工程。发挥城市创新资源密集优势,打造创新摇篮和创业乐园,推动城市创新创业。加快建设人文城市,加强城市设计,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山水风光、建筑风格。

  牵头处室:厅规划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处、城建处、科技处、暖房办、稽查办

  (七)建立规范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与周边城镇路网、水电热气信及地下综合管廊。改造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和静态停车等基础设施,推进建立以大容量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静态停车公共泊位达到百辆车25-30个标准。加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快供气、供水、供热、排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建设1000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展白城、长春、吉林等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到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

  二、落实《纲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分工

  (一)优化城镇化格局,根据中部网状、东部带状、西部点状城镇布局导向,构建以“一群三组团”为主体、以重要节点城市为支撑、以特色小城镇为补充的城镇化格局。加快长吉一体化发展,构建长吉大都市区,打造以长吉为核心,以四平、辽源、松原为支点的吉林中部城市群,提升在哈长城市群中的能级和分量。建设以延龙图为核心的图们江区域城镇组团、以通化和白山为核心的通白城镇组团、以白城为核心的西部城镇组团,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公主岭、梅河口、敦化、抚松、双辽、扶余、大安等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推动提质扩容升级,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支点。深入推进22个省级示范城镇建设,推动18个重点镇扩权试点,着力打造人参镇、温泉镇、旅游镇、生态镇、矿泉水镇,推动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县城和小城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责任处室:厅规划处、村镇处

  (二)探索创新县(市)规划编制方法,依托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科学划定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县(市)的城镇、农业和生态三类空间,强化产业发展、城镇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布局的空间管控和引导,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责任处室:厅规划处

  (三)建设以长春机场为核心的“一主多辅”机场群。

  统筹公路、铁路、民航、水路运输发展规划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京哈、珲乌等综合运输通道和节点城市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交通厅)

  责任处室:厅规划处、城建处

  (四)全力打造“长白山”品牌,推动环长白山重点旅游城镇建设,推进大长白山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和支持旅游产业集聚区、生态休闲型旅游城镇建设。(牵头部门省旅游发展委)

  责任处室:厅村镇处

  (五)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区,加强松花江、嫩江、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支持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高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向边境地区延伸。

  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重点节能工程,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

  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等试点建设。

  完善林场道路、供水、供气、电力、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责任处室:厅城建处、科技处

  (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责任处室:厅住房保障处、设计处

  (七)培育消费热点,推进住房消费。加快供给侧改革,有效消化房地产库存。(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责任处室:厅房地产处

  (八)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旅游业和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集成开发建筑产业化所需新型墙体墙材。(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

  责任处室:厅设计处、科技处

  (九)加强对城市建筑、交通、燃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与防护设施的布局要求和建设标准。(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责任处室:厅安全处

  三、落实《规划》的重点任务分工

  (一)城镇化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时效性、严肃性逐步提高,城乡风貌特色管控初见成效。构建以“一群三组团”为主体、以重要节点城市为支撑、以特色小城镇为补充的城镇化格局。加快长吉一体化发展,构建长吉大都市区,打造以长吉为核心,以四平、辽源、松原为支点的吉林中部城市群,提升在哈长城市群中的能级和分量。建设以延龙图为核心的图们江区域城镇组团、以通化和白山为核心的通白城镇组团、以白城为核心的西部城镇组团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公主岭、梅河口、敦化、抚松、双辽、扶余、大安等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推动提质扩容升级,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支点。深入推进22个省级示范城镇建设,推动18个重点镇扩权试点,着力打造人参镇、温泉镇、旅游镇、生态镇、矿泉水镇,推动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县城和小城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省域城镇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全省50万-100万人口城市达到6个,20万-50万人口城市达到10个,10万-20万人口城市达到17个。

  牵头处室:厅规划处、村镇处

  (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补足短板,提高承载能力。大力推进气化吉林,并向农村延伸。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到“十三五”期末,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省内城市(县)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率达到10%以上,完成小锅炉房撤并改造工作,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应用先进技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推行智能化供热,促进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供热行业的有机结合。全面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推进城市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生态空间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推进长春市轨道交通建设,启动吉林市轻轨工程。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00公里。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2016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公布工作,2017年底前,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到“十三五”期末,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稽查办

  (三)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和特色小城镇。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以农村改厕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生产垃圾治理工程,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推进城镇自来水、燃气管道向农村延伸,强化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打造国家和省级重点旅游名镇名村名店。

  牵头处室:厅村镇处、人居中心

  (四)持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攻坚战,重点突破城市棚户区改造难点。完善已经开工和入住的租赁住房建设管理,重点实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确保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供应结构更加合理,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住宅品质明显提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住房消费的保障作用,到“十三五”期末,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达到215万人,缴存总额2550亿元,个人贷款总额1450亿元,个贷率提高到80%。

  牵头处室:厅保障处、房地产处、公积金办

  (五)建筑能效逐步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行业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十三五”期末,全面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下降15%以上,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稳步提升。继续实施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65%以上。

  牵头处室:厅科技处、供热办、暖房办、散装水泥办

  (六)加快培育建筑业支柱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建筑支柱产业发展为主线,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转变行业管理模式和发展方式,大力扶持企业发展,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成果,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筑抗灾能力、城市防灾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稳步提高。

  牵头处室:厅建管处、质监站、安全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和贯彻落实,对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总纲。要把落实《纲要》和《规划》的有关重点任务指标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和责任处室要增强大局意识,协调和配合好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纲要》和《规划》的实施。对牵头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协调,切实负起责任;对配合的工作任务,要按照职能分工要求,积极主动参与,支持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监测评估。厅行业发展处对《纲要》和《规划》相关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负总责,定期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导,配合省发改委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附件:1.《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住建工作专栏分工

  2.《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专栏分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4日

   

  

   

   

   

   

  

  附件1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住建部分专栏分工

  一、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

  1.暖房子: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继续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处室:厅暖房办

  2.城镇供水:推进长春第六净水厂、吉林第六供水厂、四平第四净水厂、通化第二净水厂、白山城区供水、白城给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供水、公主岭水务一体化、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源和输水给水等工程项目建设。到2020年,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6%。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

  3.城镇供热:推进吉林热电厂、白城热电厂、舒兰市煤矸石热电厂。公主岭市隆盛热电厂、图们石砚造纸厂、榆树市玉林热源厂等热源建设,新增供热能力1.2亿平方米;大力推广电、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热和热泵技术,改造单台7MW以下燃煤锅炉房338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6000公里。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供热办

  4.垃圾处理;推进长春餐厨垃圾处理、四平垃圾处理、白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延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

  5.污水处理:推进长春兰家镇污水处理厂、长春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吉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吉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四平污水处理、辽源污水管网改扩建、通化污水处理改造、松原“三脉”水污染防治、白城生态新区污水管网、梅河口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

  6.江(河)岸景观工程:实施城市沿江(河)环境美化工程、沿江(河)基础设工程和沿江(河)岸景观带延伸工程。到2020年,新建穿城流域景观带196千米,城市流域景观带建设里程达到307千米,占总里程的近80%,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0%,试点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雨水资源转化率达到10%以上。

  牵头处室:厅城建处

  二、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

  1.城市交通:建成长春地铁1号线和2号线,轻轨3号线一期延伸线和北湖线一期项目,建设吉林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推进长春快速路改造、吉林西部快速路、四平现代新能源有轨电车等工程项目。

  责任处室:厅城建处

  2.资源能源开发:加快新资(能)源勘探、开发和利用,提高新资(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向利用可再生资源转变,推进敦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汪清背压式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项目建设。

  责任处室:厅科技处、城建处、供热办

  3.绿色用能示范:继续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快新能源技术在供电、供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到2020年,力争建成白城、敦化等7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农安、公主岭等5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和长春经开区1个新色能源示范区。

  责任处室:厅科技处、供热办

  4.太阳能热利用:在医院、学校、旅馆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公共场所建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房、太阳灶。到2020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累计建设太阳能暖房42100户,太阳灶1730台。

  责任处室:厅科技处、村镇处

  5.地热能利用:重点在伊舒断陷盆地开展长春市国信南山温泉城等以建筑供暖、地热温室种植和规模化温泉入户住宅小区项目,在东南部区开展长白山地热温泉等以旅游及建筑供暖项目,在松辽盆地开展长岭凹陷地热田等以农业规模化种植。城镇住宅供热项目

  责任处室:厅科技处、供热办

  6.天然气替代:发展汽车等交通工具使用天然气。到2020年,全省供应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天然气约2.2亿立方米,气化公交车6200辆、出租车16000辆。

  责任处室:厅城建处

  7.电能替代:加快推进煤改电、油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建设,推广采用蓄热式电锅炉的电采暖方式,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建设,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

  责任处室:厅供热办

  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含铬、铅、汞等重金属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的综合整治,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责任处室:厅城建处

  9.循环经济及综合利用:推进吉林、洮南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吉林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吉林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化镁产品废料回收加工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责任处室:厅城建处

  10.截污治污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工业点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流域内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饮用水源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责任处室:厅城建处

  11.老有所养:加强老年养护站、医养结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和康复附具配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6张,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推进长期照护体系嵌入社区,推动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试点,实施老龄互助关爱工程。

  责任处室:厅规划处

  12.扶残助残: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供补贴,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健全康复服务档案,免费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随访和康复指导。建设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责任处室:厅设计处

 

附件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专栏分工

 

一、“十三五”时期城乡建设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20年

城市建设责任处室城建处行发处

 

1.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2.     

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3.     

地级以上缺水地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25

4.     

缺水地区县级市再生水利用率(%)

≥20

5.     

缺水地区县城再生水利用率(%)

≥15

6.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7.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8.     

地级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90

9.     

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不低于60

10.   

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

98

11.   

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

90

12.   

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

100

13.   

城镇燃气普及率(%)

95

14.   

天然气气化率(%)

73

15.   

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8

16.   

城市道路面积率(%)

15

17.   

城市静态公共停车泊位(个/百辆车)

25-30

18.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19.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8

20.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3

21.   

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0

22.   

城镇集中供热率(%)

≥94

镇村建设责任处室村镇处、人居中心

 

1.     

重点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85

2.     

重点镇污水处理率(%)

70

3.     

村庄规划覆盖率(%)

100

4.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

90

5.     

行政村公共照明比例(%)

≥80

城乡住房责任处室住房保障处村镇处

 

1.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户)

45

2.     

农村危房改造(万户)

25

建筑业和建筑节能责任处室建管处科技处

 

1.     

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4

2.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15

3.     

绿色建筑推广比例(%)

50

4.     

绿色建材推广比例(%)

40

二、“十三五”时期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名称

省域空间发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部城市群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的省域空间规划编制 责任处室:规划处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

综合治理工程规划

松花江流域滨水城镇环境治理、景观治理相关规划研究和建设指引 责任处室:城建处

长吉图发展战略

图们江跨境经济合作区布局专项规划 责任处室:规划处

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责任处室:规划处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责任处室:规划处

城市设计

省级城市设计试点 责任处室:规划处

专项规划

近期建设、市政设施、住房保障、防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绿地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城市设计、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 责任处室:规划处、城建处、科技处

多规融合

榆树、柳河等多规融合试点规划 责任处室:规划处

村庄规划

至2020年底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责任处室:村镇处

 

 

 

三、“十三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处室:城建处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老旧管网改造

供水管网改造1770.10公里;排水管渠改造1758.26公里;

合流制污水管网改造732.97公里;供热管网改造6000公里;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1528.6公里

供水设施

设施建设

新增供水能力484.18万立方米/ 日

运行体系建设

新建供水管线长度为1250.19公里

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

扩建再生水设施规模44.9万立方米/ 日

排水设施

设施建设

扩建29个设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96处

新增处理能力173.84万吨/日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36座,提标处理能力192.8万吨/日

运行体系建设

新建国家级排水监测站1座,市级排水监测站8座,污水管线4185.8公里

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

新建配套管网232.85公里

排水防涝设施

设施建设

市、县共新建雨水泵站166座,改造泵站32座

新建雨水调蓄设施449座,合计调蓄能力738.73万立方米,改扩建雨水调蓄设施调蓄能力为5522.20万立方米

运行体系建设

市、县新建雨水管渠12411公里

内河水系综合整治

市、县共整治内河水系418.25平方公里

低影响开发相关建设

市、县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工程量22378公顷,透水铺装工程量35911公顷,下凹绿地工程量37422公顷,涝水行泄通道工程量3966.55公里,初期污染控制工程量746.32万立方米

交通设施

轨道交通

建成长春地铁1号线和2号线,轻轨3号线一期延伸线和北湖线一期项目。

建设吉林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

快速路

推进大城市以及城市圈各组团间快速路网建设。

推进长春快速路改造、吉林西部快速路、四平现代新能源有轨电车等工程项目建设。

主干路

现有主干路的提升改善与拓宽改造

次干路、支路

次干路、支路的建设与改造

燃气设施

设施建设

新建天然气场站39座

运行体系建设

新建6座天然气接收门站,总设计规模200亿Nm 3 /年

规划新建6座接收站,26座分输站,总设计规模133.94亿Nm 3 /年

新建天然气长输管线7条

新建城镇天然气管网2323公里

供热设施

设施建设

规划新、扩建热源80项

运行体系建设

新建一级管网1200公里

监管能力

建成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45座以上

 

四、“十三五”时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责任处室:村镇处、农居中心

工程分类

项目名称

危房改造工程

计划改造25万户

垃圾治理工程

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污水处理工程

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