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召开《建筑业“营改增”调整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宣贯会议

01.06.2016  00:28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宣贯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各市(州)、县(市)工程造价、招投标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来自全省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10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税负改革尤其突显了其调节社会资源配置、宏观引领的导向性作用。国家税制改革,建筑施工企业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对于杜绝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转包挂靠现象,以及改变建筑业粗放型管理模式,规范施工企业的经营行为,意义重大。

  宣讲结束,《实施办法》的主要起草人为大家进行现场解答,进一步深入探讨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通过此次宣贯培训,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实施办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使营改增的有关政策在我省顺利实施以及实现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活动的平稳过渡、保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