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科学土地确权创新抵押贷款 让农民手中土地“活起来”

21.11.2014  13:17

      今年,延边州按照“依法依规、确保稳定、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要求,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将其与抵押贷款工作同步推进。

      近日,记者从延边州农委了解到:今年,延边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额度达到1.06亿元,是去年贷款总额的5倍。盘活了沉睡在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有效转化。

      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难度最大的就是册外地确权,它涉及农民个体和村集体利益,解决不好很容易产生矛盾。

      今年,延边州农作物播种面积43.4万公顷,而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仅有19.4万公顷。从已开展土地测量及农户确认的169个行政村来看,册外地面积占实测耕地面积的38%。

      为破解难题,延边州组织人员深入村屯、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采取有偿使用方式解决册外地确权问题。

      对权属清楚且没有争议的册外地,在尊重村民民主权益的基础上确权给现耕种人。按照其他承包形式承包给现耕种人,实行有偿使用。价格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如龙井市,册外地以500元/公顷价格承包,远低于市场价格4000元/公顷,耕种人和其他村民对这个价格都能接受和认可。龙井市开山屯镇5个村共收取承包费43万元,平均每个村收入8万多元。这种方式既解决了农户占用集体资源不均衡的矛盾,又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延边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实际居住人口不足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二,边境村屯和朝鲜族村屯尤为严重,实际居住人口不足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一,户在人不在极为普遍。为保证工作进度,延边州在土地清查实测工作中采取办理委托书等形式,解决了土地实测结果农户确认难题。

      对于部分土地没有惠农补贴导致农户对确权登记不配合的问题,延边州从留存征用土地的直补款中划出部分资金,解决了这部分土地的惠农补贴问题,调动了农民确权登记的积极性,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延边州已完成478个行政村、8.6万农户土地经营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完成了169个行政村的农户经营土地测量及农户确认工作。为龙井市三合镇富裕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成为今年我省第一个通过土地确权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

      土地确权,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

      从2013年开始,延边州8个县市就成立了物权融资服务中心,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一边确权一边贷款,让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马上“活起来”。

      一是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方式承包合同贷款。此种贷款主要针对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及流转一般农户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流转农户的土地贷款时,需征得土地流出方签字同意,并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是开展“政银保”贷款方式。“政银保”贷款是通过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模式,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的形式解决专业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发展需求的农业贷款新模式。保险公司向贷款户收取1.5%的保险费,银行相应降低贷款利率,贷款户一年期贷款费率为8.7%,比其他方式贷款费率增加0.9%,保险公司和物权融资服务中心对所办理的贷款按照8:2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

      三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进行贷款,中国农业银行把延边州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开办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主要针对一般农户流转土地,而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就可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费用“一年一付”的农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贷款:贷款用于生产性流动资金需求;其贷款额度不超过生产成本的70%;前期已累计交清两年期及以上租金;已投保政策性农作物保险)。

      今年8月,在延吉市朝阳川镇举行的“延边州暨延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及权证抵押贷款发放仪式”上,延吉市玉德专业农场经营者白石玉拿到《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同时,以此证在农业银行抵押获得了45万元贷款。标志着延边州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