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食药监局以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23.03.2015  12:43

年初以来,延边州食药监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总要求和省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工作,确保全州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逐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州食药监局增设了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明确了机构和人员职责。同时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到全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年度重点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结合实际对《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部预案进行重新梳理和修订,增强预案的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安全事件。在原有基础上重新调整州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大力提升安全事件的指挥决策、事故调查、总结评估、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工作能力。按照常态与非常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州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

四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科学预警机制。按照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对我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监测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州内主流媒体发布“谨防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节日消费安全”的预警公告,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节日期间我州饮食用药安全。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制定《延边州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州食药监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应急工作人员守则》,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畅通应急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平稳有序。(延边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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