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推行“禁塑令”市民可举报

08.01.2015  11:40

新文化延吉讯 (记者 张骁) 1月1日,是我省实施“禁塑令”首日,延边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州内各县市“禁塑令”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延边州工商局组成3个督导小组,分别对延边州内8个县市“禁塑”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为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及督导工作能够顺利展开,延边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元旦前做了充分准备,先后下发了《延边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禁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延边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禁塑督导工作方案》。方案中指出,各县市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者、宾馆、餐厅、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冷饮店、干洗店、药店等为重点对象。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进货和销售台账、塑料袋、塑料餐具质量情况以及市场开办者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2015年元旦当天,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延吉市梨花苑市场和千盛购物广场超市,对其中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进行检查,对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的商家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整改。延边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高清泉介绍说,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以警示教育和对相关法规的再次宣传为主,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经营者与市民的“禁塑”意识,让大家自觉参与到禁塑行动中来。

高清泉表示,“禁塑令”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延边州工商局要求州内各县市开展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市民如发现商家提供和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