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工商局四项措施开展禁塑监督检查工作

13.01.2015  13:53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州局党组把此项工作列为全州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工作之一,认真部署和安排“禁塑令”的贯彻执行工作。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场处、法规处、消保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全面迅速开展工作。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开展禁塑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15年1月1日,禁塑令实施第一天,州局金平副局长带队,州局市场处、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延吉市“禁塑令”宣传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驻延各级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各县市局在元旦当天,也都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地区禁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自执行禁塑令以来,延边州工商系统在市场监管中注重加大对各自辖区内的塑料购物袋市场的检查,重点检查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以及批发商的进货和库存情况,组织召开大型超市、市场开办者、批发商约谈会8次。

三、加强宣传,切实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在禁塑令实施前,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宾馆、饭店、水果蔬菜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禁塑”宣传品发放工作。宣传画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三折页宣传册发放到主要负责人及经营户手中,同时利用经营户的LED屏进行宣传。在本次活动中共张贴宣传画8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利用LED屏宣传20余处,悬挂宣传条幅18条,全州各级媒体对“禁塑令”进行了宣传报导,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四、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在禁塑令实施后,延边州工商系统在第一时间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严把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质量关,对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67次,检查集贸市场71个,检查市场摊床4565个次,检查批发、零售经营户505户次,没收不合格塑料袋576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