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召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26.03.2015  17:26

 

              2014年3月19日,延边州召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州安监局副调研员齐凤琴出席并讲话。各县(市)局分管局长、科长,长白山森工集团、中石油延边分公司、中石化延边分公司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亓凤琴同志在讲话中,对2014年全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充分肯定,并对我州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剖析的基础上,从12个方面对2015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解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 二是 开展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逐户排查,掌握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现状,建立全州职业危害基本情况和基础信息管理台账,完善职业危害数据库。 三是 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活动。 四是 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深化治理,逐步解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问题。 五是 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六是 加强督查,积极开展行政监管执法工作。要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访暗查、互检互查、执法检查,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七是 推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八是 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健康体检工作。 九是 加强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家队伍。推进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十是 积极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试点工作。要将“大安全”观充分体现到职业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中来,将职业卫生监察执法纳入安全生产执法内容,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 十一是 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做到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真正独立设置,不能隶属于某个职能部门或合署办公,要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二是 要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赋予的职责,防、治、保、维四个环节分别由安监、卫生、人社、工会四个部门负责,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这四个部门的通力协助与配合,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加强沟通,搞好信息交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