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多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公开通报!

12.01.2022  10:31

  延边州教育局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附举报电话)

各县(市)教育局、全州各中小学校:

  2022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聚焦“双减”,有效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持续巩固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杜绝在职教师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行为,树立教育、教师的良好形象,保证广大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悦的假期。现将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严开展警示教育。自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合力推动下,全州学校和全体教师围绕7个方面的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教育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呈现向上向好的良好局面。但仍有个别教师存在侥幸心理,顶风违规补课办班。2021年全州教育系统共查处教育“三乱”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15起,典型案例如下:延吉市第四中学教师孟某某利用暑假期间举办辅导班,为本班26名学生有偿补课,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荣誉称号,并退还全部违规收入;延吉市第六中学教师王某某在“双减”规定出台后和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依旧我行我素,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聚集3名学生进行补课,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受处分期间取消教师评优选先资格、不得评职晋级;敦化市第一中学教师张某某存在有偿补课、收受礼金和体罚问题,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个人之前获得的所有教育教学荣誉称号,取消班主任资格,进行全市通报,同时取消该学校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汪清县第一中学教师张某某、王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对本校学生有偿辅导,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安图县安林中学教师范某某、张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对本校学生有偿辅导,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各县(市)教育局、全州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州有关“双减”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延边州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办班的管理规定》(延州教师字〔2021〕4号),以上述问题和近期国家、省、州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明确教育行政部门“零容忍”态度,让个别教师摒弃侥幸心理。

  二、合理安排假期工作。各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州教育局关于全州中小学校开展假期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坚持师生自愿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假期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合理组织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要为学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答疑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断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确保师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寒假期间,坚持不允许组织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一经发现或举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和当事教师责任。要倡议广大教师加强假期自我学习和管理,自我“充电”,自主更新知识储备,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家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疏导学生压力,做好政策答疑,帮助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双减”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和拥护“双减”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问题治理力度。要组织教师开展“拒绝寒暑假违规补课”承诺践诺活动,切实做到“五个”严禁:禁止在职教师通过“一对一”、小班化及任何方式的“线上”“线下”补课行为;禁止在职教师与学生家长联合租借宾馆、民宅、会场、商铺等进行伪装掩护而从事的违规补课行为;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体育、艺术、书法、绘画等有偿培训活动;禁止在职教师以本人或亲属等名义容留学生在家中食宿兼有偿辅导等行为;禁止在职教师从事其他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寒假期间,州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执法证换发工作,组建专兼结合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于个别教师漠视师德政策规定,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延边州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办班的管理规定》从严从重惩处,并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评定一律确定为“不合格”。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本校教师监管不到位、教育提醒不及时,发生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一并追究领导责任。各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在官网和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授受社会监督。

  全州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如下:

   延边州教育局: 0433-29190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延吉市教育局: 0433-290390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珲春市教育局: 0433-755164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图们市教育局: 0433-36651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敦化市教育局: 0433-6254993

  邮箱:dhjyjfzk @163.com

   龙井市教育局: 0433-322491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和龙市教育局: 0433-424200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汪清县教育局: 0433-883515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图县教育局: 0433-89700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延边州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