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年底结束, 未申报不再发补贴

16.03.2017  14:20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因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故称为黄标车。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老旧车排放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因其使用年限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所排废气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污染物。

  截至目前,延吉市共有黄标车3000余台,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延吉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延吉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延吉市集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3月13日开始启动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车主应携带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

  一、广大车主需将“黄标车”交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延边顺达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拆解,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保存黄标贴。

  二、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对黄标车进行注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填写《延吉市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请表》,并由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是否为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盖章确认。

  三、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车主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环保局递交《延吉市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请表》,由市环保局审核是否属于黄标车,盖章确认。

  四、车主到市财政局递交《延吉市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请表》,审核黄标车补贴金额,盖章确认。

  五、由市商务局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核实车辆是否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盖章确认。经联合审核后,市商务局将按照车辆注册登记信息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或单位指定账户。

  若车辆为营运车辆,还需注销营运手续,并持注销证明。若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车主全权委托书、车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量需提供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挂靠单位已注销的,需提供原挂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实际所有单位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底前完成申报的,发放相应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未完成申报流程的,不再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