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8·17”金华城商厦杀人案昨日公开审理

21.11.2014  11:51

崔振宇在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新闻回放: 8月17日15时20分许,延吉市参花街金华城商厦内发生一起暴力伤人案件,一男子手持匕首刺伤多人,随后被赶来的民警按倒在地。这起暴力伤人案件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

本报延吉讯 (记者 张骁)昨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崔振宇故意杀人案,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崔振宇的指定辩护人出庭进行了辩护,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害人家属、社会群众和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

被告人崔振宇系延吉市人,1989年8月8日出生,朝鲜族。2005年8月9日,因犯抢劫罪被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检方指控,2014年8月17日,被告人崔振宇为发泄长期以来积攒的压抑和不满情绪,在家中准备了尖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当日15时许,他驾车来到延吉市参花街金华城商厦,持刀在金华城商厦内和街道上对无辜群众乱捅乱刺,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崔振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崔振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表示没有异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崔振宇进行了最后陈述。一审法院还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审理。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