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成效显著

10.07.2015  18:47
  

  

   延吉市是延边州的首府城市,是最具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市常住人口60万,户籍人口53万,朝鲜族占总人口数的58%,其它少数民族占2.4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达7万,朝鲜族6.8万,占流动人口数的93%;其中满族、回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占流动人口的7%。2013年,延吉市被命名为东北三省唯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旗)”。随着延吉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过程中,基于民族特点的特殊需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着创业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精神文化需求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延吉市对此,以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权益为核心,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创新试点工作模式,探索健全网络化、高效化、亲情化、系统化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努力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一、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积极构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格局 

    延吉市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过程中,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制定下发《延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整合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探索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以市、街道(镇)、社区(村屯)三级管理网络为基础,实施网格化管理。并在全市78个社区统一成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建立相应的少数民族服务站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网格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与辖区少数民族同胞的联络、谈心、解困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对(除朝鲜族以外)少数民族人口及流动人口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少数民族人口基础数据信息系统,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准确掌握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和工作、学习、生活等基本情况,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完善“数字社区”平台以及相关台账,从而准确全面掌握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及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针对辖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来自不同地方、生活习惯不同、经济状况贫富不均的特点,各社区因地制宜地制定少数民族工作例会、学习交流、联谊走访、帮困服务、信访接待等相应的制度,努力帮助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初步形成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健全协调保障机制,努力形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延吉市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过程中,实施高效化管理服务,不断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与卫生医疗、计生协会、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努力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就业、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提供更加全面的均等化服务,同时也使城市充分适应和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全面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水平。在就业方面,每年组织多场“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洽谈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延吉从业发展、生产经营,帮助他们顺利办理相关手续,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适应城市的各项管理规定,引导他们为延吉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教育方面,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出台《延吉市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就读规定》,明确流动人口子女就读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帮助流动人口子女顺利就学,全市49所中小学中的32所指定为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就近入学率达到39%。实施“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确保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与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在卫生医疗方面,把流动人口预防保健工作纳入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范围,保证流动人口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创新百姓就诊模式,在市中医院设立“门诊医生工作站”,患者无需排队挂号便可直接就诊。推行“先治病、后付费”制度,危重病人押金不足,照样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并动员各村村医及街道居委会人员进行查漏补种工作,为5528名流动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为6056名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孕检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延吉市现流动人口中的40%有固定住所,46%有相对稳定职业,年人均收入达1.8万多元。 

    三、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基本框架 

    延吉市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过程中,实施亲情化管理服务,针对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整合部门力量,从加强宣传、做好维稳、技术培训、文化引领、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坚持不懈地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亲情化服务。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日的宣传力度减少隔阂与疏离感。发挥社区少数民族服务机构基础平台作用,制作《民族政策实用手册》,并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报告会、讲座、咨询服务、座谈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及延吉市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学法用法、依法守法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主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交流、多沟通,了解他们的民族习俗、信仰,正确认识和对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关心、帮助、引导他们熟悉和了解延吉发展环境,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形成各民族间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活动中心”亲情化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城市里无论是在人口数量上,还是在社会生活中都处于绝对少数,还常常受到来自城市常住居民的排斥,心理较为敏感,对外界有较强的防范意识,常产生孤独疏离感。延吉市针对这一现象,在全市78个社区成立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建立“图书角”、“舞蹈室”等,组织他们开展“邻居节”等喜闻乐见的活动和“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座,用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占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业余文化生活阵地,最大限度丰富业余生活,增强其对城市生活的心理适应能力,帮助其融入城市生活,为其提供精神支持和情感支持。三是建立“蒲公英之家”关爱少数民族流动留守儿童。投入35万元在延吉市流动留守儿童最多的公园街道园辉社区和北山街道丹英社区建成具有朝鲜族民族特色的,集情感帮扶、餐饮住宿、文体娱乐于一体的“蒲公英之家”,“蒲公英之家”开展“亲情热线”“茁壮成长”“心理疏导”“社会实践”“节日欢乐”“走访慰问”等一系列关爱活动,并倡导社会各界为少数民族流动留守儿童奉献爱心,联系爱心医院、慈善组织,定期开展心理咨询等活动,组织专业义工为孩子做心理辅导,多渠道构建关爱留守儿童大格局。截至目前,受助人数达到10400余人次,捐助金额20余万元,让流动留守儿童的心灵得到慰藉,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与温暖。 

    四、确定首批试点社区,全面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水平 

    延吉市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过程中,实施系统化管理服务,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向企业、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延吉市设立了北山街道丹英社区等3个首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社区,不断创新民族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社区民族工作的亮点,采取有力措施,有条不紊、富有成效地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的发展,我国城乡基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单位体制逐步被打破,过去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会人”转变为“社区人”,社区不仅成为城乡居民生活的家园,同时,也成为社会综合治理的基本单元。延吉市充分利用社区范围小、功能全的特点,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特殊优势,通过建立试点,以点带面推进的方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数据库、举办联谊会、信息交流会、开展“一助一”活动,真正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并充分利用社区这个平台,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中的青年人作用,用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影响他们,用先进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用科学文化知识丰富、充实他们,通过党、团组织的力量把少数民族凝聚起来,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努力形成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营造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和谐社会氛围。延吉市各族居民正用真诚沐浴真诚,用心灵拥抱心灵,结出了累累硕果。(延吉市民委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