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儿童玩蹦床磕掉牙 经营者赔偿好几万

05.03.2015  12:04

11岁的小雅在延吉市某休闲广场玩蹦床时,不慎撞到蹦床的铁管架受伤。小雅的父母认为自己监护疏忽之外,蹦床的经营者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是他们的索赔要求遭到了拒绝。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近日,他们一家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2012年10月6日,小雅和哥哥一起到延吉市某休闲广场玩。两个人买了蹦床的票后一起玩了起来,一上蹦床,小雅就上蹿下跳兴高采烈。但是由于蹦床上的孩子比较多,蹦床起伏得很厉害,小雅一不小心没站稳,摔倒在蹦床旁边的铁管架上,造成牙齿冠折、脱位。

随后,小雅在家人的陪同下赶到医院治疗,此次治疗花费医疗费1800余元。后经司法鉴定,本次事故造成小雅5颗牙齿折断,1颗牙齿脱位,后续治疗费需要93600元。对于这庞大的治疗费用如何支付,小雅的父母首先想到的是蹦床的经营者。他们在所要赔偿未果后将其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小雅在玩耍时,由于蹦床经营者疏于照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小雅受伤,经营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小雅是未成年人,在玩耍时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也存在过错;休闲广场作为场地的出租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同时对消费者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蹦床承包商承担80%赔偿责任,休闲广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