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包工头携款跑路 “雇主”无奈再埋单

18.07.2015  11:59

  李某几年前来到延吉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一直是到工地打些零工,生活十分拮据。6月中旬,李某经人介绍在延吉某工地干了8天活,早上起得很早,很辛苦,主要的工作是扛沙子和水泥。

  这个工程是工程承包方又分包出去的,所以,李某所在的施工队是由一个姓王的包工头负责。他们施工队负责的工程进行过半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达到工程承包方的要求,而且造成了一定损失,施工方便和包工头解除了合作。在结算的时候,承包方只给了包工头一部分钱,但是包工头领到钱后,并没有支付李某的工资,就人间蒸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