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松县泉阳水电站等6座农村水电站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的公示

24.11.2016  20:31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要求,抚松县泉阳水电站、汤河水电站、露水河水电站、靖宇县小营子水电站、红叶谷水电站、安图县301水电站经过外部评审机构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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