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点对点”查控等经验执行办案质效大幅提高

09.05.2016  13:05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从2012年7月,广西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首批试点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两个高院之一,至今3年多来,广西执行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建成覆盖全国范围以及各种财产形式的执行查控体系,创出“点对点”查控、审执分离、繁简分流、执行威慑机制等执行经验,执行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

信息化促执行模式转变

广西高院将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瞄准执行信息化建设,以此推动执行方式方法变革。

2013年3月,广西开通“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通过专线、电子政务内网、城市金融网,实现与工商、民政、公安、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24个执行联动部门以及广西区内20家商业银行、25家村镇银行的网络联接,实现对全区商业银行网络查询功能的全覆盖。

网络执行查询系统开通以来,共发送协助查询申请135万条,涉及案件总数23.88万件,涉及被执行人36424人次,查询到银行存款金额588.43亿元,冻结金额3925.26万元。

在此基础上,2015年,广西三级法院开通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银行查询业务从广西区内扩展到全国银行账户信息。

广西高院院长黄克认为,要实现传统执行模式向现代执行模式转变,必须集中精力、下更大功夫推进执行查控体系建设,做到凡是有财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的行业和部门,都要想方设法与之实现对接。

黄克说,下一步,广西将全面实现与区供销合作联社、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其他具有存储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络联接,做到对金融产品的全覆盖。同时,推动各地市法院分别与当地国土、房产等部门联网查询,拓展查控广度和深度。

探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试点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同时,广西也是全国执行分权改革试点。

去年,新建设的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和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投入使用,标志着广西执行工作进入大跨越发展时期。

广西高院设立独立的执行裁判庭,调整执行局,增设司法警察执行支队派驻执行局行使执行实施权,建立警务化执行实施队伍,完成审执分离改革机构和人员调整。目前,广西各地法院正比照广西高院的做法进行改革。

在执行创新方面,广西各级法院创造了大量有价值的新做法。

百色市平果县人民法院推行“小额速执”制度,对标的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执行案件,立案后3个工作日内移送执行局,执行局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送达文书并组织当事人开展工作,案件在1个月内执结。“小额速执”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仅22天。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立案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线索进行初次分流,执行庭根据财产查询情况进行精确分流。两次分流后,案件进入简易执行、普通执行和执行裁决三个阶段。

鱼峰区法院院长罗金新介绍说,繁简分流后,执行庭长授权不同执行组分别开展执行工作,各组密切配合,加强执行管理流程运转,促使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执行效果明显提升。2015年,鱼峰区法院受理1812件执行案件,82%使用简易程序结案。

专项行动清理大批积案

2014年7月以来,广西高院部署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排查出一年以上未结案件109570件,执结105348件,结案率96.15%。

针对影响执行工作的疑难复杂问题,广西高院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执法尺度,建立约谈机制,及时发现、纠正下级法院存在的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

专项行动中,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执结涉及14人劳动合同系列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10天,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拖欠蔗农款系列案,涉及金额6.25亿元。宾阳县法院举全院之力,成立专案领导指挥机构,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经过78个日夜,依法高效完成涉案资产评估拍卖,为2.16万户蔗农共计10余万人兑现了“白条”,抵押债权1.22亿元,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

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区追究拒执刑事责任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司法拘留人数成倍增长。全区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95件、407人,已判决33件、26人。589人被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530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广西法院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向相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办理金融业务、领取社会保障资金等,在商业区、中心广场大屏、车站码头以及微信、微博曝光失信名单,促使502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主动履行率11.1%。

黄克说:“破解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热切期待,更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广西要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将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坚决打赢这一重大战役!

法制日报南宁5月8日电 本报记者马艳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