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法制题材电视剧要反腐也要倡廉

23.10.2015  10:37

10月22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和公安部宣传局的大力支持下,法制题材电视剧创作研讨会在京举办。在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察局局长范玉刚表示“反腐倡廉剧”和“涉案剧”不划等号,法制剧要有反腐内容,也有要倡廉内容。导演尤小刚则提到这一题材的“红线”,并称“震慑敌人、鼓舞人民,我觉得这是它的目的。

 

当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中央政法部门和部队武警等方面的领导,我国影视文艺评论界知名专家学者,相关电视台及新媒体网站的负责人,各影视行业协会代表,影视艺术家,尤小刚、于和伟等优秀法制题材电视剧主创人员等百余人共同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此前一段时间以来,一批优秀法制题材电视剧脱颖而出,包括《湄公河大案》、《后海不是海》、《刑警队长》、《于无声处》、《赎罪门》、《反恐特战队》、《迷砂》、《守望正义》、《清网行动》、《走进看守所》、《国家审计》等。这些法制题材剧目中行业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武警、部队、海关、审计、纪检监察等多个领域。而2004年广电总局曾规定“涉案剧”不得进入黄金档,直到《刑警队长》出现在黄金档,从而在一段时间内引发各界对“涉案剧”的讨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察局局长范玉刚发表讲话称,“反腐倡廉剧”和“涉案剧”不是划等号的:第一个我们要把握住创作的方向,不要跑偏,要有反腐的内容,同样也有要倡廉的内容;第二点要正确反映反腐剧、法制剧中公检法三个部门之间是什么关系;第三个我们要正确的把握好这类题材的人物刻画,避免高大全,或者把这种假恶丑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第四点我们在创作这类题材的时候,就要考虑它的社会效果,不要更多地展示腐败,不要更多地暴露我们办案内部的一些东西。

 

公安部政治部宣传局副局长孙洁则谈及法制剧面临的问题:第一题材扎堆,最多的还是集中在刑侦和缉毒,出现叙事雷同的现象;第二深入公安生活不够,习惯于简单模仿西方电视剧的创作模式,有点不符合公安规范;第三警察定位不准,正面人物正面形象的塑造没有力度;第四有的电视剧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展示和渲染犯罪过程和犯罪情节,暴露手段的问题。

 

即将在11月4日播出的新剧《反恐特战队》的导演尤小刚则表示,为了拍好这部反恐题材剧,“(我们)四次到部队,应该说新疆、内蒙,包括在北京的雪豹、猎鹰特战队都去了。”他还提到拍这一题材的“红线”,“其实反恐题材、公安题材就是有大量和谐的东西,因为他是我们民族精神最精髓的表现……比如涉及民族问题有些不能碰,比如说特定民族地区不能碰。我们也想很清楚主题,震慑敌人、鼓舞人民,我觉得这是它的目的。

 

此外,由北京市公安局联合摄制的公安题材剧《警花与警犬》最新片花亮相研讨会。据悉,《警花与警犬》于9月初开机,预计于12月底关机。而主演于和伟则打趣道:我参演《警花与警犬》,别人问我你演谁?并谈及自己对法制剧的看法:“包括我之前拍的《刑警队长》,我个人的感想就是千万别太高大全了,你首先要让现在的观众去接受,你让他们感受了,我们可能想要表达的东西才能达到目的”,“我觉得不能丢掉真实”,“不管是任何一个社会,传播正能量这个事都不过时,都应该是值得鼓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