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举办《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

31.08.2016  13:04

8月22日至23日,省工商局在长春举办了《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就学好用好两部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水平,对全省工商和市场管理部门广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景平做了开班动员,并对贯彻落实好两部法律法规,做好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培训班请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从回收的满意度调查问卷情况看,参训学员对培训内容设置和生活安排比较满意,普遍提出希望经常组织这种实效性强的培训班。

刘景平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上强调,各地要紧紧抓住《广告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学习运用好互联网广告管理具体规定,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配合《暂行办法》施行,总局计划于9月1日运行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开展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网站和重点内容广告的技术监测。要通过约谈、座谈等形式督促互联网广告活动各参与主体自觉对照《广告法》和《暂行办法》要求,针对违法违规问题着手整改,确保在9月1日以前整改到位。

刘景平要求各级广告管理和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在当前互联网广告备受社会关注,监管形势和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增强危机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杜绝懈怠思想。要坚持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抓早、抓小,防止成为热点、酿成事件。要密切关注公共事件舆论发展,全面掌握信息;要有的放矢地回应关切,积极解疑释惑;要认真分析各种利益表达的深层次原因,灵活化解矛盾。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握好监管中突发事件处置的“时、度、效”。要提高能力探索新方法,建立健全新机制,适应“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的监管模式,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刘景平最后强调,要做好牵头协调,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管联席会议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升监管合力。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要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要按照总局要求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