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无证经营 还扣幼师抵押金不还

02.07.2015  02:07

幼儿园开具的押金收据 新文化报 刘长宇 摄

7月1日,长春市的李女士来电称:“我在一家幼儿园当幼师,这家幼儿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就开业了。而且园长承诺的从第二个月起底薪就增加,但却没增加。我不想在这样无资质无信誉的幼儿园干了,但辞职后我交的1000元抵押金却不给返还。

李女士工作的这家幼儿园在东风大街边,今年春天开业的。李女士在三个月前应聘当幼师,应聘时园长承诺从第二个月开始,底薪就增加到2000元。她在工作时发现,这家幼儿园因为资质问题和消防存在隐患,一直没能办下来营业执照。而且,园长也没按照承诺给增加底薪。

按照约定,幼师要工作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到三个月的时候她就提出了辞职。但没想到,园长却不肯返还她交的1000元抵押金。李女士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得知用人企业根本就不允许收取雇员的抵押金,这么做是违法的,而且必须要返还。她还到教育管理部门

投诉幼儿园无证经营的情况,教育管理部门表示会帮她协调。

7月1日,在教育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幼儿园返还了李女士的1000元抵押金。新文化记者了解到,关于这家幼儿园无证经营的问题,有关部门表示,幼儿园的各项手续都正在办理中,已经要求其尽快整改现存问题,就可以给办理手续,以取得营业执照。

新文化报(刘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