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出台 98件实事惠民利民

12.02.2018  18:02

  一座城市幸不幸福,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说了算。长春市已连续10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是对长春市建设幸福长春行动的肯定,更与长春市十多年来持之以恒改善民生密不可分。在新春到来之际,《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于11日正式下发,再度开启了与长春市城乡居民的“幸福之约”。今年《行动计划》共有10大方面98件实事。这98件实事将会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一起见证。

   脱贫攻坚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

   中职每生每年给予7200元助学补贴

  今年的《行动计划》中,农村贫困人口、低保人群、残疾人群体、老年群体、贫困学生,依旧是长春市重点关注、帮扶的对象。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行动计划》指出要建设扶贫农村公路300公里,农村公路通屯率达到82.7%。同时,在乡镇、村屯设立巡河员、护林员、保洁员,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按每村3万元标准,为40个贫困村补助服装、器材等文化活动经费。为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每户最高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行动计划》要求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高中、大学(含大专、高职)、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7200元助学补贴。

   45周岁以上贫困人口每人100元/年养老补贴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

  残疾人、老人群体也是《行动计划》重点关注的对象。今年,《行动计划》要求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业年龄段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补贴,机构托养的每人每月提供不高于1000元的托养补贴,居家照料的每人每月发放125元照料补贴。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45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14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的失能、失智、孤寡、80周岁(含)以上高龄等特殊困难老人,购买“两访、三查、四助”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建立健康档案、100%进行慢病管理、100%实施一人一策、100%配备家庭医生,每年至少入户巡诊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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