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大举措:吉林省部署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17.05.2017  10:12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促进吉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及时就业,日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开展就业见习资金发放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吉人才字〔2017〕19号),正式启动了吉林省2017年就业见习工作。

  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是党和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使广大高校毕业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采取的重要措施。吉林省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实施8年来,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起有效的双向选择平台,对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带来契机。据统计,自2012年至今吉林省共有15512名见习生完成就业见习,有50%以上的见习生见习期满留在了见习单位正式工作,各级政府共拨付见习补贴12272.67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要求,2017年起,吉林省见习对象范围由原来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根据吉林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可享受平均每月约2208元的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中财政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所在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60%/月给予补贴。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满,工作表现良好、见习单位考核合格的见习生,见习单位可优先聘用,留用为单位正式员工。

  为保证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能真正获得实际经验,吉林省人社部门每年都要开发一大批质量较高的企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每年也都有百余家企业自愿申请成为见习基地,使吉林省的就业见习基地专业覆盖面大、涉及领域广泛。

  今年4月,吉林省批准了首家在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的就业见习基地——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批设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就业见习基地符合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发展趋势,是全省就业见习工作的一次突破性尝试。

  今年,吉林省人社厅将实行全省联动,充分发挥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通过组织就业见习专场对接会、网络招聘、校园宣讲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力争使每一位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参加就业见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可持续发展。(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