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

19.02.2016  17:2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国内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主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我市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化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我市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协调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殊流通行业;负责全市典当、拍卖行业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主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市内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品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体系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边、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9、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批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1、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落实国家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12、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对外援助方式改革;申报、监督、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业务。

  13、研究拟订我市与邻近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朝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市与俄、朝以及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的组织与衔接工作;申报和管理边境贸易企业经营权及重点商品专营权。

  14、负责指导全市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相关会展活动。

  15、负责各类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负责对赴境外的各类经贸团组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外国来访的经贸团组的邀请、接待、洽谈和和咨询服务工作。

  16、负责全市商务业务培训;指导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17、负责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商务局内设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国际贸易地区处、对外贸易处、机电科技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调节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秩序处、吉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处、成品油管理处、综合处、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电子商务处。

第二部分  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吉林市商务局预算收入1862万元,支出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9万元,项目支出250.1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103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商贸事务78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152.6万元;招商引资95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73.6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16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9万元,项目支出250.1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1611.9万元构成情况:工资福利支出6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0.7万元包括:工资补贴奖金支出614.2万元(基本工资300万元;津贴补贴289.2万元;奖金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6.8万元;工伤保险1.9万元;生育保险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万元包括:公务费28.8万元(办公费13.5万元;印刷费3.4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1.1万元;邮电费6.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3万元);水电费9.1万元;取暖费49.7万元(办公用房8.7万元;职工宿舍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差旅费19.2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福利费1.6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和特需费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15万元包括:离休费39.7万元;退休费276.1万元;离退休津贴补贴379.6万元;其他离退休支出19.6万元;住房公积金73.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50.1万元构成情况:成品油流通管理12.3万元;电子商务30万元;公务接待5.8万元;聘请法律顾问10万元;市场整规5万元;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10万元;非税收入返还30万元;“12312”商务综合执法6万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6万元;北京路99号楼运行维护费3万元;吉林市老字号发展与认定20万元;地产品推介10万元;新加坡亚太国际食品展89.8万元;参加香港美食博览会5.2万元;设备购置3万元;参加国家省行业活动1.2万元;贸促会代表大会2.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吉林市商务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2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

  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比2015年增加9.4万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新加坡亚太国际食品展,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15年增加11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比2015年减少1.8万元,主要是本着节俭压缩接待费用支出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比2015年增加0.2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非税收入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016.02.17(财务处)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