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开始申报了

19.12.2015  09:42

12月18日,新文化记者从 吉林 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吉林市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吉林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吉林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主要是针对以下两类人群:一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奖励扶助资金。二是针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后,伤残、死亡家庭按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和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和170元发放特别扶助资金。

该负责人表示,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可按确认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于2016年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双方或单方户口本、身份证、婚姻及生育证明、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村、乡、县级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于12月底前发放奖励扶助资金。

新文化报(李洪洲  通讯员  于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