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委评出2014年第三批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督之星”

06.01.2015  14:13

 

 

  近日,郑州市民委根据《郑州市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督之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监督员在清真食品日常监督工作和第四季度清真食品执法检查中发挥的作用和表现,经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的积极推荐和市民委的认真审核,确定金水区苏银棉、管城回族区帖长来等16名监督员为郑州市2014年第三批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督之星”。

  自2014年5月份开展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督之星”评选活动以来,郑州市共评出三批52名监督员“监督之星”,分别进行了通报表扬和奖励,并在郑州清真食品网进行了风采展示。评出的“监督之星”在清真食品日常监管、配合执法检查、提供监督线索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也为其他监督员树立了榜样,激励他们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积极参与到清真食品市场监督工作之中,为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维护清真食品信誉贡献力量。

  2015年,郑州市民委将继续开展“监督之星”评选活动,更好地激励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