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动员全省妇联干部参加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07.04.2017  20:24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妇联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妇联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提升妇联干部掌握和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及专业方法服务妇女儿童的能力和水平,省妇联决定,组织动员全省妇联干部参加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费用自理。

2.考试时间:6月17日-6月18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9日-6月15日。

二、报名条件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试科目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将参考人员名单于4月17日前报省妇联组织部。

2.抓好培训。各地妇联要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党校(行政学院)进行沟通联系,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或专题讲座,做好资质培训工作。

3.加强宣传。各地妇联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过内部网络或转发文件、印发简报等方式,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规定和报名条件及要求,动员专兼职妇联干部参加资质考试和培训学习,努力提升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联系人:李智卿

联系电话:0431-8116231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