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消失”12年的父亲被送回 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15.04.2015  05:10

 [导读]2003年,长春市民宋先生的父亲因为和母亲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12年后,几乎全身瘫痪的父亲被外省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送回了长春,而且他的意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所以也记不清楚自己存折和银行卡的密码无法取钱支付自己在养老院的费用。

男子苦恼向本报救助咨询自己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律师表示:子女对父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若老人意识不清晰可以由街道开指定监护人证明

2003年,长春市民宋先生的父亲因为和母亲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12年后,几乎全身瘫痪的父亲被外省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送回了长春,而且他的意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所以也记不清楚自己存折和银行卡的密码无法取钱支付自己在养老院的费用。对此宋先生向本报救助咨询,面对自己“消失”了12年的父亲,他到底还有没有赡养义务?

男子12年前离家的6旬父亲因瘫痪被外地救助站送回长春

2014年年底,33岁的长春市民宋先生接到了外省一家救助站的电话,原来他们将宋先生已经离家12年的父亲送了回来。13日记者联系到了宋先生,他告诉记者,在2003年父亲便因为和母亲发生争执而离开了家。“当年他们吵得很凶,父亲还把母亲给打伤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并没有报警。可父亲就离开了长春,一直都没和我们联系。7年前母亲登报发了和父亲的离婚公告。这次救助站之所以把父亲送回来,是因为他几乎已经全身瘫痪。”宋先生说。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意识经常混乱记不起银行卡和存折密码

宋先生表示,父亲现在只有一直胳膊还能动,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同时他的意识还经常不清晰。“我父亲今年已经65岁了,身边除了我也没有别的亲人,所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就找到了我。同时工作人员还将他在外地打工时的存折和银行卡交给了我,但密码只有父亲自己知道。可每次我询问密码的时候他都想不起来,现在意识很模糊,我想用这笔钱给他治病都不行。”宋先生说。

男子求助本报咨询自己是否有继续赡养父亲的义务

如今宋先生将父亲送到了长春一家养老院,每个月的费用为1800元。“现在他每个月的退休金还不到900元,所以养老院剩下的费用就得由我来支付。可我父亲在12年前突然离开,这期间一直都没和我联系,也没有问过我的情况。现在我一个月的收入才3000多元,没有房子没有结婚,真的没有能力再承担赡养他的费用。现在想用他的钱他还不知道密码,我想知道我还没有继续赡养他的义务。”宋先生说。

子女对父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意识不清晰可找街道指定监护人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子女对父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要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不过子女也要根据的实际情况进行赡养。“面对宋先生父亲的情况,正常还是先用他自己的钱来付养老院的费用,如果实在想不起来密码可以用担架抬着老人到医院进行挂失。如果意识真的不清晰,还可以到老人户口所在的街道开一张指定监护人证明,这样宋先生就可以提取存折和银行卡的钱来赡养父亲了。”宗丽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