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召开2016年环境保护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

12.04.2016  12:10
  2016年4月7日,蛟河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2016年环境保护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区签定了《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会议传达了吉林省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重点县市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按排部署了201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一是配合做好环保综合督查工作。把上级的综合督查,看作是对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当做揭露短板、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各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圆满完成上级对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的迎检任务,为我市的环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紧紧抓住我市被省政府纳入全省开展低碳能源示范县有利契机,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力度。2016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存的还没有改造的9户12台洗浴燃煤锅炉、蛟河新区14户工业企业的燃煤锅炉、全市范围内财政拔款的内机关事业单位的燃煤锅炉(包括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卫生院的锅炉),以及新站、松江两个低碳能源示范乡镇镇内的工商、服务业燃煤锅炉的改造任务,总数达到70台,建成区内剩余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列入明年改造任务,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任务。 三是继续加强石材企业污染整治。制定《天岗开发区(天岗镇)和庆岭镇石材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和要求,对没有环保手续的、有手续但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的,以及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石材企业将加大查处力度,推动石材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四是进一步搞好松花湖流域蛟河段环境综合整治。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组织搞好全市范围内入河入湖排污口全面调查,加强松花湖入湖断面监测,确保入湖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对涉水企业监管,对超标排放和不能正常运行设施的进行整治。搞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的污染。五是着力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成立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蛟河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市政府与各乡镇街区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深入一线,分片严看死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环保、公安、林业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搞好综合防控,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增强群众自觉意识。强化综合利用,结合低碳能源示范县建设以及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六是加快基层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年底前所有乡镇街要建立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每个村、社区要设立2名生态环境监督员,负责监督本区域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调解环境信访以及协助环保、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等工作,提升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