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2013-2014年水土保持公报

29.07.2016  04:07

      近日,吉林省水利厅向社会发布《吉林省水土保持公报(2013-2014年)》,公告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监测情况。   
   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2013-2014年,吉林省继续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两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2.31平方公里,总投资33,090万元。治理措施发挥效益后,每年可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500万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240万吨。

监督管理全面加强。 2013—2014年,吉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59个,核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40.86平方公里,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364,168万元。两年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178次,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项目75项,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702.6万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监测预报稳步推进。 2013—2014年,吉林省全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20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开展了气象侵蚀要素、径流量和侵蚀量观测。继续实施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两年全省共有52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13个县(市)开展了生态建设工程防治效益监测及新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监测成果。

总体情况看,吉林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逐年增加,科学防治水平显著增强,水土保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监测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省水保局  刘金宇 李洪星 朱晓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