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集中送审2015年林业统计年报的通知

21.01.2016  17:43

吉林办计〔2016〕2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林业局,白城市芦苇局,吉林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2015年我省林业发展状况,按照国家林业局统计报表制度安排,经省厅领导研究,现将2015年林业统计年报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要高度重视

  林业统计年报是集中反映一年来林业工作的整体综合情况,是林业宏观政策和长远规划制定的依据,是提升林业战略定位和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调结构”总体部署,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掌握营林生产、林业总产值等重要指标数据的变化及增长情况,切实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做好年报上报工作。

  二、数据要完整详实

  各地、各单位统计人员要认真领会省厅年报布置会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一线统计人员的宣传和培训,掌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积极与省厅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保证上报数据的完整详实。省厅将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对数据上报完整,工作突出的单位要进行表扬。

  三、需上报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报报表打印1套(横版装订)。其中分县分工程营造林完成情况(B101-1表)单独打印装订,须本单位领导、统计负责人、营林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二)年报数据电子版。

  (三)统计分析报告。请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的特点,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反映林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分析报告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详实,文字精炼。

  四、送审时间、地点

  (一)送审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8日,各单位送审时间详见附表。

  (二)送审地点:省林业厅办公楼2209房间。

  联系电话:0431-88626630。

  

      附件:2015年林业统计年报送审时间表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