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2015年春运集中整治行动

28.01.2015  15:35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确保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省公安厅交警部门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运攻坚50天集中整治行动,以保安全、促畅通、防事故为主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较大事故有所下降,高速公路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为全省全国“两会”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重点检查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交警大队、中队和民警三级包保责任制,主动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推动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与企业法人见面,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内部管理措施,加强对内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监管,签订安全责任状;与驾驶员见面,根据驾驶员的年龄、驾龄和违法情况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提示和警示教育,严禁有违法记录、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与车辆见面,通过检查车辆的使用年限、车况及检验情况,督促企业及驾驶员落实强行保养检查,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上路行驶。要建立企业走访档案,详细记载走访时间、发现问题、教育人数、问题整改期限、整改后复查时间等内容;要建立驾驶人安全档案,详细记载驾驶员安全资质审核时间、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等内容;要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详细记录车辆行使年限、车况、违法记录及检验情况。

  重点排查高速公路、国省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冬季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易积雪结冰、临水临崖、长坡急弯、雾霾天气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会同交通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提示预警、清雪除冰,路面防滑、降速防疲和死看死守等措施,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点。

  重点检查校车和农村面包车的安全隐患。要针对学生放假期间,校车是否停运或营运,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将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的安全管理,积极协调会同乡镇安委会、村委会,逐村逐户排查登记,掌握底数,对驾驶员开展面对面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责令停运。

  强化路面管控,严执法、严管理,主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要做到白天见警车,晚间见警灯,全面启动公路交警执法服务站,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各类严重故意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5时落地休息和危化品车辆限时限行制度,防范交通事故于发生之前。

  充分发挥公路电子监控抓拍等技术手段。要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实行监控、调度、拦查一体的联动勤务机制,各支、大队要充分利用重点车辆监控系统,开展动态监控,严查客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假牌假证、非法营运和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安委会作用,积极推动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公路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勤务室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抓好集市、节日和大型活动等时间节点,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市大队也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机动队每10天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清网行动”。每半个月要组织开展一次清网行动,及时提示违法车辆和驾驶员消除违法记录,将被动处罚变为主动提示警示,切实提高违法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恶劣天气应急预警管控。各地交警部门要主动与气象部门沟通,做到早知道、早预警、早准备、早处置;要进一步加大与安监、交通、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统一协调的管控联动局面。

  为确保春运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取得实效,省公安交警总队要求总队、支队、大队领导都要亲临一线,驻队包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狠抓落实。采取总队领导包支队、支队领导包大队、大队领导包中队的措施,每一个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隐患路段都要落实包保民警和领导。各地交警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与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果捆绑”的措施,凡在春运期间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省公安交警总队将启动倒查机制,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通报抄告当地安监和交通部门,建议追责;对规定动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在追究当事民警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