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将利用3年时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14.10.2016  19:44

10月14日,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延边州将利用三年的时间着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今年5月,国务院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延边州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成为吉林省唯一被确定为试点的地级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延边州委州政府已把创建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创建活动开展过程中,延边州将以“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延边和谐幸福生活”为主题,始终聚焦群众需求,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贯穿创建始终,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四个最严”,坚持高标准创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创建过程成为群众“获得感”与日俱增的过程,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改变。

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刘光钟指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希望通过媒体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形成“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延边和谐幸福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延边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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