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启动2015年早籼稻托市收购

29.07.2015  18:13

      记者28日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总公司于7月28日起在安徽、江西、湖南三省,7月30日起在湖北省启动201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按照国家《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规定,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5元人民币(国标三等品),价格与上年持平,收购执行时间截至9月30日。

  早籼稻,俗称水稻,是中国大宗粮食品种。在正常年景下,中国早籼稻产量约为650亿斤,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5%,约占稻谷总产量的15%,是中国重要的口粮品种之一。目前,2015年产早籼稻已经上市,部分地区早籼稻市场价格呈现低开低走态势,且已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为避免“谷贱伤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在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省启动早籼稻托市收购。

  今年早籼稻托市收购同前期小麦托市收购一样,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即由中储粮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对托市收购资金实行统贷统还,同时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三家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验收、共同对收购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负责、共同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

  上述4省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存储、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已安排早籼稻托市委托收储库点1011个,这些收储库点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也将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中储粮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储粮要求相关分公司和直属企业在早籼稻托市收购中,要继续坚持严格定点、严格风险防控、严格启动程序、严格入库质量把关、严格数量质量验收、严格库存监管、严格收购资金管理、严格统计和信息报送,切实把各项政策、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