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局通过市法制办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

27.07.2018  01:37

  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长春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对照10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形成《长春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汇报》报送市法制办。7月24日,长春市法制办组成检查组,到长春局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长春市行政执法检查组采取听、查、评的方式,对长春市邮政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长春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汇报,重点查看了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长春局立案处罚的56起行政执法案卷,讲评了长春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检查组指出:作为成立时间较短的行政执法单位,长春局对10项检查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严格的落实,履行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决定及处罚执行等程序;行政执法文书齐全,内容完整准确,立卷归档及时;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但部分案卷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长春局抓好整改落实,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长春局表示,此次检查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下一步,将加强学习和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坚持实体、程序并重,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