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单的通知

07.03.2017  10:05

 

吉建管〔2017〕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大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依据2016年全省建筑业企业发展和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确定了2017年度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单,将32户企业纳入省级重点扶持范畴。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省级重点扶持企业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注重转变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着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着力提高企业的发展规模和质量,全面做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积极开拓省内外建筑市场,切实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各地要认真落实我省重点扶持企业政策,结合当地建筑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帮扶,帮助32户重点扶持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建筑业发展实际,制定市(州)级重点扶持企业考核标准,确定重点扶持企业名单。请各地于3月15日前,将市(州)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单报省厅建筑管理处,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地要加强对重点扶持企业的动态监管,通过日常监管和重点核查,对重点扶持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开拓、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对存在严重问题又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取消重点扶持企业资格。

附件:2017年度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