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6.02.2021  11:23

    

  吉建文〔2021〕12号

  

省政府并省委: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认真研究了2021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立法实践,不断完善建设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及时提出“立改废释”建议,使法规体系能够与上位法的调整、与“放管服”改革进程相适应。2020年,出台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完成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内、省外调研,现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争取2021年出台。提出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民用节能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意见。二是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项目论证,建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征求各行业处室意见建议,自由裁量基准编制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编制我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此项工作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通报表扬。三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20年对11部省政府规章、48件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18件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完成后,印发《关于公布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告》(2020年第560号),主动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全年共对5件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省司法厅备案。

  (二)加强执法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把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现已建立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长效机制,每年四季度开展,极大促进了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0年四季度,对全省10个市(州)及所属县区的住建、城管、公积金各部门的18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住建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部启用了新版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质量明显好于往年。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组织相关处室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吉建办〔2020〕78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吉建办〔2020〕39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吉建法〔2020〕6号),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制度化水平,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规范厅本级行政执法行为。对14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典型差案评查暨被纠错案件整治活动。从全系统280件行政被纠错案件中评选出10件典型差案,典型差案评选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依法依规办事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败诉败议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降低败诉率起到积极作用。

  (三)依法化解纠纷,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0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全部胜诉。二是加强了府院联动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吉建法〔2020〕5号),为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降低基层部门行政诉讼败诉率的工作目标,提供了行动指南。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5月14日,宽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开庭”方式,审理马某某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孙众志厅长依法出庭应诉。同时,组织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30余人参加庭审,将庭审现场作为学法用法的重要场所,增强了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四是规范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程,加强内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和专家学者作用,对疑难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召开论证会、集体讨论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扎实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狠抓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2020年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全厅干部职工专题讲授民法典,邀请厅法律顾问讲解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常识,收到良好效果。编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实用手册》和《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分送各处室,作为制定行业法规政策的工具书。二是统筹抓好全系统普法培训。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扎实富有成效,各地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组织全省200余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用法治的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三是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按照住建部、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全面回顾五年来的普法工作实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提出“八五”普法工作打算。

  (五)深化 “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厘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印发《关于调整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吉建人〔2020〕14号)、《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吉建办〔2020〕134号),营商办和相关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实抓好。

  1.梳理规范全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省政数局关于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长春市、四平市、伊通县住建系统各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对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形成280余项事项,收到全省各市县140余条意见建议;组织试点地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并指导全省各市县复用,处理问题工单304项,组织试点地区及相关处室研究答复意见,对其中61条合理建议制定相应的数据修改清单,为各市县答疑上百次。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统一规范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条线政务服务事项115项主项、294项业务办理项、4704项要素信息,企业群众在不同市县办事提交一套材料、在同等的时限内办理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受基层和群众好评。

  2.持续简政放权。全面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进一步简政放权,回应基层需要,向榆树、德惠、扶余三市下放三项权力,包括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日常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初审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的初审与申报,将权力放到该放的层级,有效提升权力运行的效率。

  3.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巩固前期网上并联审批、并联竣工验收、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等一系列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完善审批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系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断优化水气报装流程,印发《吉林省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优化提升方案》 (吉建市政〔2020〕40号),进一步压缩了时间,提升了服务标准。

  4.努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一是出台企业资质办理便利政策。在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中,采取资质证书有效期自动延期、申请材料实行承诺制、取消证明材料等“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14件,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了疫情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稳步运行。二是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一网通办”,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资格办理时限。

  (六)2020年工作主要亮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得到较好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推进,我们共同努力取得很好的成绩。法规处被评为202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处长刘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七五”普法工作得到住建部认可,经验做法被《中国建设报》以“吉林:下好系统普法‘一盘棋’ 唱好学习宣传‘重头戏’”为题刊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受到各级普遍认可,工作做法在《吉林日报》以“为吉林经济高速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为题刊登;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得到牵头单位省政数局的充分肯定,被评为“业绩突出单位”;“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被省司法厅评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秀制度;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保持无败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监督覆盖范围不够。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能用管用的招法不多,行政执法各环节监督不全面。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的监督不到位,全过程执法监督需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主动学法意识不强,站位不高,与学法用法要求还存在差距。普法集中培训时间有限,法律知识考核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还未形成。

  (三)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不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明确我厅的重大行政决策种类、范围、界限,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众志同志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一季度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厅长亲自部署全年工作任务,重点强调提升法治素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召开两次厅党组成员法治学习专题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亲自参加宽城区人民法院云开庭审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组织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会议,对深入学习民法典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担任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部署重大工作事项,专题研究推进深化 “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问题。通过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厅各项工作法治化程度和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四、2021年度工作安排

  我厅将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法治建设实践,为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实践中。

  (二)不断推进建设领域立法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审议和颁布工作;组织开展《吉林省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拟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以集中评查或抽查的形式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实际执法工作中,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研究推进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

  (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以法律为准绳,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纠错和行政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深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五)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做好《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普法重点任务是宣传学习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国行政处罚法》。

  (六)不断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组织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培训工作,全面抓好后续各项工作落实;研究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我厅各项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逐步向智能化审批迈进;不断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3日

  

  

  

  

  

  抄送: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