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25.09.2017  09:3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名单详见今日第六版)。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作为2015年确定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在完成好原有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承担新一轮改革试点任务。所有试点单位的试点时间到2018年底结束。

      农业部、中央农办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明确试点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长春民营经济持续发力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建立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成专业化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近年来,我市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市场化水平,民营经济实现快速增长。截至9月末,全市民营企业户数达到16.长春市人民政府
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 人民群众获得感大增
    【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Ccne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