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工程检测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24.11.2015  15:27

  吉建质〔2015〕18号

   

各地市(州)质监站、检测机构、混凝土企业内部试验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141号部令)和省住建厅《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吉建质〔2006〕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现就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分类及对象

  1.建筑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人员;

  2.市政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岗位人员(包括沥青混凝土企业内部试验室人员);

  3.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岗位人员

  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岗位人员;

  5.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岗位人员;

  6.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岗位人员;

  7.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构配件企业内部试验室检测人员;

  8.建筑幕墙检测岗位人员;

  9.建筑工程钢结构检测岗位人员。

  二、职责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培训考核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实施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审核各地的培训考核方案、建立培训管理系统、制定培训考核标准、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具体培训考核工作由厅人事处、省质监站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1.理论考试由当地行政区域内质监站组织理论考试,省质监站组织巡察工作,如区域内报名人数少,省质监站将考生就近划分到其它地区,统一参加考试。

  2.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核认证通过后,由具有相应专业培训能力的检测机构,负责检测人员操作培训。

  3.操作培训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具有现场操作考核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操作考试。

  4.理论考试及操作考试均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方式与审核要求

  (一)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培训考核。

   1.参加培训班学习的人员是所学专项类别检测企业的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参加岗位培训的学员必须是已经取得建设工程类或与其相近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3.此次换发新证后,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每人从事专业不超过两项(含两项),检验员要根据自身从事工作专业及未到期岗位证件情况,慎重填报专业。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可参加所在单位《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内所有专业项目的学习及考试。

  4.相关专业的在学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出具证明文件可参加培训及考核,成绩合格者,住建厅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5、检测机构2015年度岗位证件已到期参加此次培训。预拌混凝土及构配件、沥青混凝土企业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末到期参加此次培训。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陆《 http://www.jljlw.cn 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检测网站》,点击《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平台》进入系统进行报名,通过身份证阅读机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见培训系统“报名须知”或下载操作手册。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人审核报考人员条件,并对真实性负责,通过身份证阅读机采集录入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报名。

  (三)审核方式

  将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原件上传系统后,将上述证书原件,由所在企业管理人员统一送至省质监站现场审核。

  四、培训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

  新规范及标准

  (二)培训方式。

  理论课采取网上培训方式。企业人员报名后经现场确认后,点击学习系统通过自学的方式完成培训要求课时。操作培训委托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证通过并具有相应专业培训能力的机构进行培训。

  (三)考核方式。

  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专业类的考核工作,由省质监站建立考核专家库,抽取培训考核员(考核专家)。

  1.理论考核。完成要求学时后,各地市州质监站按培训计划组织上机考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将安排人员进行巡察工作。理论课考试通过后,凭《理论考试合格单》方可报名参加操作考试,理论课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2.操作考核。现场操作考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现场考核条件的检测机构考核,主管部门在抽取考核专家组成考核组,每个专业不少于两名考核员,进行操作考核。

  参加各专业继续教育学习的考生,只参加理论考试不参加操作考试。

  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及构配件企业检测人员从即日起可通过网站培训系统报名。

  1.预拌混凝土报名系统关闭日期:2015年12月1日12:00分。

  预拌混凝土现场确认日期: 12月2日—12月3日;时间8:30至15:30。

  2.检测机构报名系统关闭日期:2015年12月13日12:00分。

  检测机构现场确认日期,另行通知。(详见 http://www.jljlw.cn 协会网站)及工作群通知。

  3.以企业为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现场确认。

  4.单位人员需携带考生毕业证、职称证、岗位证原件,打印报名汇总表(附表1)、及照片汇总表(附表2),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专业要求,不允许报名培训。

  现场确认地址:吉林省建设大厦1501室

  联系人:刘萍萍  联系电话:0431-82752500

  吉林检测工作群号:175401680

  吉林商砼工作群号:176573075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培训考核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检测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为全省检测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保障培训考核工作质量。各地市州质监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考核方案,建立检测行业人员培训考核专家库,选配高素质的考核人员,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建立培训基地、实施社会培训购买服务,有序推进培训考核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建立培训考核的协调配合机制。

  (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检测行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管理,建立参加培训人员档案,记载培训人员的基础信息、培训过程与结果,经培训管理人员签字后存档。

   

  附表:1.吉林省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2.吉林省检测人员培训报名粘贴照片格式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0日